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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導圖解讀版——《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藥理學研究 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思維導圖解讀版——《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藥理學研究 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 分類:新聞
  • 作者:韦德国际生物
  • 來源:韦德国际生物
  • 發佈時間:2024-11-22
  • 訪問量:582

【概要描述】

思維導圖解讀版——《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藥理學研究 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概要描述】

  • 分類:新聞
  • 作者:韦德国际生物
  • 來源:韦德国际生物
  • 發佈時間: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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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以下文章來源於新幹細胞者說(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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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徵求意見稿詳細闡述了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藥理學研究的關鍵技術、研究內容及評價標準。細胞治療產品定義為源自人體、符合倫理標準、按照藥品管理法規開發並用於疾病治療的活細胞製品

這些產品主要包括人源幹細胞及其衍生品、免疫細胞治療產品以及經過基因修飾或改造的細胞治療產品指導原則明確指出,不適用於輸血用的血液成分、未經體外處理的造血幹細胞移植、生殖相關細胞及由細胞構成的組織或器官產品。

 

 

 

思維導圖解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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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原則》原文

 

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藥理學研究(試行) 

目錄

一、前言 ......................................... 3 

二、基本原則 ..................................... 4 

三、劑量探索 ..................................... 6 

(一)研究目的 ................................ 6 

(二)研究設計 ................................ 6 

四、細胞動力學和藥效動力學 ...................... 11 

(一)細胞動力學 ............................. 11 

(二)藥效動力學 ............................. 13 

(三)生物分析方法 ........................... 14 

五、暴露-效應關係 ............................... 15

六、定量藥理學模型應用 .......................... 17 

 七、免疫原性 .................................... 19

 八、其他考慮 .................................... 21 

九、參考文獻 .................................... 23

一、前言 

近年來,隨着先進治療技術的迅猛开展,細胞治療產品為嚴重及難治性疾病给予了新的治療思路與方法,存在迫切的臨床需求,細胞治療產品的研發和註冊申報數量明顯增加。細胞治療產品屬於「活體藥物」,與傳統化學藥物和生物藥物相比,其作用機制及體內過程均存在明顯不同。召开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藥理學研究有助於闡釋其複雜的作用機制,高效 取得適宜的給藥方案,旨在避免不恰當暴露帶來的安全性風險,支持後續臨床研究設計以及上市後合理使用,在創新藥物研發過程中發揮着重要作用。為明確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藥 理學研究技術要求,滿足此類產品註冊上市的監管要求,制 定本指導原則。隨着技術的开展、認知程度的深入和相關研究數據的積累,本指導原則將不斷完善和適時更新。本指導原則所涵蓋的細胞治療產品是指來源、操作和臨床試驗過程符合倫理要求,按照藥品管理相關法規進行研發 和註冊申報,用於治療疾病的人體來源活細胞產品。基於现在的技術,主要包括人源幹細胞及其衍生細胞治療產品、免疫細胞治療產品及經基因修飾/改造的細胞治療產品等。人源幹細胞產品主要指起源於人的成體幹細胞、人胚幹細胞和 誘導多能幹細胞,經過擴增、基因修飾、誘導分化等一系列 體外操作,取得的幹細胞及其衍生細胞產品。免疫細胞類產 品主要包括腫瘤浸潤淋巴細胞治療產品(TILs)、嵌合抗原受43 T 細胞治療產品(CAR-T)以及 T 細胞受體工程化修飾 T44 細胞治療產品(TCR-T)等,此外,還包括自然殺傷細胞、 巨噬細胞等其它免疫細胞治療產品(如 CAR-NK、CAR-M)。本指導原則是在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細胞治療產品研究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和《人源性幹細胞及其衍生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基礎上編撰,同時參考《創新藥臨床藥理學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主要對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藥理學研究關鍵技術、研究內容及評價標準予以具體闡述。本指導原則不適用於輸血用的血液成分,已有規定的、未經體外處理的造血幹細胞移植、生殖相關細胞以及由細胞組成的組織、器官類產品等。

 二、基本原則

為表徵細胞治療產品與人體間相互作用規律和特點,解釋細胞治療產品與靶點之間的結合和調控關係,需採用適宜 的臨床藥理學研究方法,闡明細胞治療產品體內過程,探索關鍵生物標誌物,評價劑量、體內暴露與安全性和有效性的61 關係,支持後續臨床給藥方案的制定。 細胞治療產品不同於化學藥物和生物藥物,體內過程復雜,通常需重點評價細胞的活力、增殖與分化能力、體內的分佈/遷移、耗竭與存續、免疫原性等性質及其與生物學功能的關係。此外,由於種屬差異原因,非臨床研究模型往往難以準確預測人體內增殖、遷移及免疫反應等過程。不同類型的細胞治療產品體內過程也不盡相同,需根據不同細胞治療產品的性質、作用機制、體內過程特點及目標適應症適當調整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法。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藥理學研究內容原則上包括劑量探索、細胞動力學(Cellular Kinetics,CK)和藥效動力學(簡稱「藥效學」,pharmacodynamics,PD)、劑量-暴露-效應關系、免疫原性等。應對細胞治療產品不同劑量水平下暴露量、 關鍵生物標誌物、替代終點和/或臨床終點(包括有效性和安全性終點)進行量化分析,採用適宜的參數表徵細胞動力學特徵及其影響因素,並顺利获得暴露-效應關係支持細胞治療產品劑量選擇與優化,為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给予支持性證據。78 傳統的臨床藥理學研究內容和方法並不完全適用於細胞治療產品,應根據細胞治療產品的具體類型以及適應症人群生理和病理特點,儘可能採用可行的方法和技術,召开臨 床藥理學研究。鼓勵探索新技術和新方法,以表徵細胞治療產品的體內過程。通常情況下,細胞治療產品不需要召开物質平衡研究。

三、劑量探索

 (一)研究目的

在一定劑量範圍內,儘早考察細胞治療產品的安全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對全面評估其在適應症人群的獲益風險具 有重要意義。劑量探索階段的研究包括安全耐受性、細胞動力學特徵、生物活性、初步的臨床治療效果及機制驗證等多個方面,可基於具體細胞治療產品類型、特點(如是否基因修飾等),結合現有技術手段和科學認知,確定相應階段具體研究目的。細胞治療產品的體內動力學特徵研究應包含多個劑量,一般應納入劑量探索階段的研究目的。通常情況下還包括對細胞治療產品活性的初步評估,如細胞在體內的增殖存活、生物分佈、生物學活性相關指標、免疫原性等,並進一步分析細胞在體內的暴露量與生物活性、療效及安全性之98 間的關係。

(二)研究設計

劑量探索研究通常需根據產品特性,結合已有相關研究結果,綜合考慮受試人群、首次人體試驗起始劑量、劑量探索方案、樣本量、給藥方案、相關評價指標的採樣點設計及生物樣品檢測方法等多方面因素,合理設計試驗。

受試人群:受試人群的選擇應充分考慮預期獲益和潛在風險,細胞治療產品通常直接納入適應症患者,不建議選擇 健康受試者,應結合產品作用特點、疾病嚴重性和病情進展等確定適宜的研究人群。具體可參考《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試行)》、《人源性幹細胞及其衍生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等相關要求。

起始劑量:細胞治療產品的起始劑量確定比較複雜,通常第一时间確定一個預期安全並具有藥理作用的劑量。在評估了安全和最小生物有效劑量後,可進一步探討劑量。同時,初步評估暴露量與效應之間的相關性,並根據細胞動力學、藥效學、細胞活性、安全性數據和後續分析的總體情況,確定有效劑量範圍和推薦劑量。由於非臨床模型的局限性以及細胞治療產品「活體藥物」的特點,傳統的起始劑量計算方法可能並不適用。對於經驗有限的全新細胞治療產品的起始劑量選擇,可以嘗試將非臨床模型中劑量異速縮放至人體劑量,如基於體表面積(body surface area,BSA)將動物有效劑量轉換為人體等效劑量,但此方法需充分考慮種屬間的細胞動力學差異,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另一種將非臨床劑量轉化到臨床劑量的方法是根據基準和有效活性細胞數量,利用從既往非臨床和臨床數據確定的活性細胞數量確定初始劑量。該方法適用於可取得有限的臨床研究數據的新型細胞治療產品。對於有一定臨床研究基礎,如召开過研究者發起的研究(investigator initiated trial,IIT),但尚未召开註冊臨床試驗的細胞治療產品,在選擇起始劑量時,需全面充分調研既往相關研究信息,顺利获得對疾病類別、靶點生物學特徵、體內免疫細胞平衡狀態、給藥途徑、具體細胞產品特性(如 CAR-T131 細胞中特定的 CAR 設計、基因修飾情況、表型和製造條件 等)、療效和安全性及模型模擬預測結果等信息的充分分析,評估預期起始劑量是否存在不可接受的風險,科學合理的進行臨床研究設計,最終確定適宜的初始劑量。通常情況下,同一類型細胞治療產品用於不同適應症時起始劑量可能有所不同。此外,細胞治療產品的預期有效劑量可能是基於某種特定的細胞類型,產品中的其他類型細胞可能導致潛在的不良反應。由於活性細胞亞群可能未知,起始劑量的確定主要取決於最能代表所需活性的特定亞群,同時綜合考慮其他可能共存的細胞亞群相關生物學活性。例如,對於源自臍帶血或其他造血組織的細胞治療產品,有核細胞總數可能作為劑量標準,但 CD3+細胞的數量對於考慮特定安全性結果(如移144 植物抗宿主病,即 GVHD)可能是劑量考慮中的重要因素。在發揮治療或不良效應的細胞亞群尚未明確時,收集最終細胞治療產品中各種細胞亞群的數據,並比較與這些不同亞群相關的臨床結果,有助於確定對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最為關148 鍵的細胞亞群。

劑量調整方案:劑量探索過程中,安全性是劑量調整方案的重要考慮因素。劑量調整幅度需整合預期或已取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充分考慮劑量範圍、暴露情況、產品特性和/或患者靶點表達情況等多種因素。不同劑量組之間應儘量減少暴露重疊範圍,以探索細胞動力學特徵隨劑量的變化規律。細胞治療產品的實際給藥劑量可能是圍繞目標劑量波動的一個劑量範圍,應根據具體情況事先設定可接受的波動範圍。細胞治療產品給藥後較短時間內可能同時觀察到療效和毒性反應,療效和安全性信號可能存在重疊,建議劑量探索過程中關注毒性和療效概率區間,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的獲益。改良毒性概率區間(mTPI)和貝葉斯最優區間(BOIN等方法可能比傳統「3+3」設計具有更高的研究效率,同時盡可能降低安全性風險。此外,細胞治療產品的給藥劑量設計還需考慮疾病嚴重程度、是否根據體重或 BSA 給藥、分段給藥還是固定劑量給藥等情況。對於某些細胞治療產品,不同批次的轉導效率不同可能導致受試者所接受的有效劑量有很大差異,建議關注受試者接受的細胞總數和細胞存活率。推薦採用適宜方法同步召开活細胞總數和特定基因拷貝數檢測,有助於準確確定 10 / 26 細胞治療產品給藥劑量。給藥方式:給藥途徑會直接影響細胞治療產品進入體內後的行為,臨床研究中常見的給藥方式包括經循環系統全身給藥和靶部位局部給藥。應根據適應症、疾病嚴重程度、治療需求、靶點分佈、預期毒性,並結合臨床操作可行性綜合考慮,選擇適宜的給藥途徑。細胞治療產品顺利获得靜脈給藥時需關注嚴重栓塞事件,局部給藥時需關注可能因給藥造成的創傷或併發症。細胞治療產品局部給藥後,病灶部位微環境等諸多因素可影響細胞的存活、增殖、遷移或分化能力。干細胞靶部位局部給藥相較於全身系統給藥,細胞可在靶部位快速定位,提高其歸巢性,並可能顺利获得在靶部位表達和分泌 細胞因子/調節因子起到局部和/或全身治療作用。首次用於人體的細胞治療產品通常採用單次給藥,僅當有足夠的證據提示安全性風險較低且多次給藥可能增加獲益時,在早期試驗中可考慮採用多次給藥的方式。在臨床方案設計時還應充分考慮細胞治療產品在體內的預期存活時間及相應的功能,例如 CAR-NK 產品給藥後產生的細胞因子水平較低,在體內存活周期短,一般 1-2 周,可能需要多次給藥,可根據體內細胞動力學特徵及受試者疾病種類和個體差異確定合理的給藥頻率。

採樣點設計:在劑量探索研究階段通常會採集相關生物樣品用於評估產品的細胞動力學、藥效動力學和免疫原性。 通常需科學合理地設置細胞動力學樣本採集時間點以全面描述產品的細胞動力學特徵。輸注給藥的細胞治療產品可能需要在給藥早期密集採樣來捕捉分佈階段的特點。對於在體內存續時間較長的細胞產品,需保證足夠的採血時長以取得準確的終末半衰期,或當兩個陆续在的樣本均低於檢測方法定量下限(BQL)時即可停止採樣。藥效學和免疫原性評估的生物樣品採集時間點需根據產品的作用機制具體考慮。

樣本量:由於不同患者給藥後安全性和有效性存在較大變異,因此劑量探索研究的樣本量應具有科學合理性,盡可能给予可評價的劑量探索研究數據。如擴展多個隊列可發現觀察期內未發現的不良反應,幫助進一步優化 II 期研究推薦劑量(RP2D),擴展隊列的劑量設計及其樣本量應能滿足相應階段的研究目的。204 四、細胞動力學和藥效動力學

(一)細胞動力學

細胞治療產品進入體內後通常不經歷典型的吸收、分佈、代謝和排泄過程。在可行的情況下,應進行細胞進入體內後的動力學過程評估,免疫細胞進入體內後一般經歷分佈(distribution)、增殖(proliferation)、耗竭(exhaustion)等過程。幹細胞因具有自我更新和分化的特點,進入體內後主要經歷分佈(biodistribution)、遷移(migration)、定植 (colonization)、增殖(proliferation)、分化(differentiation)、 存續(survivability)等階段。不同類型細胞的體內過程存在一定差異,應關注體內的分佈和擴增,這些產品可能會在體內持續存活數周甚至數年,其濃度水平(通常以單位體積的 細胞數量或特定基因片段拷貝數來評估)隨着時間的推移緩慢下降。對於可定量檢測的細胞治療產品,通常採用細胞濃 -時間曲線表徵其進入體內後的動力學行為。細胞動力學曲線可包括分佈、擴增、衰減和持續 4 個時相。部分細胞治療產品可能因體內行為不同僅包含部分時相。適宜的細胞動力學參數可表徵細胞在體內各階段的特徵,可以顺利获得非房室分析(NCA)或群體藥代動力學(PopPK等方法來計算細胞動力學參數。常用的細胞動力學參數有Cmax、Tmax、AUC0-t、t1/2、Tlast、Cmax/Tmax,對於需要多次給藥 的細胞治療產品,應結合 PD 特點考慮多次給藥後的穩態細胞動力學參數。由於細胞治療產品在體內的存活及增殖/擴增過程複雜,與多種因素相關,其暴露水平在患者間的變異與 化學小分子藥物或生物製劑相比會更大。進行細胞動力學評價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宜的參數,也可探索其它適宜的方法表徵細胞體內過程。對於因缺乏特異性標記物導致無法區分內源性和外源性細胞及其衍生物時,可顺利获得相應細胞及其衍生物的變化趨233 勢來表徵細胞治療產品在體內的存續狀態。幹細胞相關產品通常利用其自我更新、多向分化潛能及免疫調節特性來治療疾病或修復組織,鼓勵召开幹細胞治療產品體內過程研究,重點關注細胞的活力、體內的分佈/遷移、增殖與分化能力和 相關生物學功能。

(二)藥效動力學

 藥效動力學主要研究細胞治療產品對機體的作用、潛在 機制及其定量規律。細胞治療產品在體內可能分泌或刺激分泌特定的蛋白或其他活性成分,監測這些成分在體內的動力學特性有助於给予對療效潛力的早期解讀,在證明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通常可根據細胞治療產品的靶點、作用機制等選擇藥效學指標,建議關注相關生物標誌物。細胞治療產品的生物活性評估可包括基因表達、細胞植入、形態學變化和其它生物標誌物等特殊指標,也可包括免疫功能變化、腫瘤體積改變或各種類型的生理應答等更常見的指標以及因技術开展可 以檢測的指標。如果是具有免疫功能的體細胞治療產品,如癌症免疫細胞產品,藥效學指標包括細胞和體液免疫反應。如果是組織工程產品,預期用途是恢復/替換細胞/組織,則結/組織學檢測可能是潛在的藥效學指標。免疫細胞治療產品通常依賴細胞因子實現其效應功能,如常見的免疫細胞產品中 CD4+CD8+細胞應有一定比例,CD4+ T 細胞顺利获得分泌細胞因子激活吞噬細胞清除病原體功能,需關注的細胞因子包括干擾素(interferon,IFN)、白細胞介素(interleukin,IL)、腫瘤壞死因子(tumor necrosis factor,TNF)、轉化生長因子 β(transforming growth factor-β, TGFβ等。CD8+ T 細胞則顺利获得細胞毒效應直接殺傷腫瘤細胞或清除病原體,需關注其分化而成的細胞毒性 T 細胞分泌的穿孔素和顆粒酶等。幹細胞產品在給藥時,可能處於不同的分化階段,所選的生物標誌物應儘可能具有表徵其分化狀態及相應的藥效學特徵的能力。對於局部給藥的幹細胞產品,靶器官/組織功能修復或症狀評分也可能作為藥效學指標。由於幹細胞的生物活性還依賴於注射幹細胞或其他細胞(即幹細胞活化)直接或間接釋放的許多循環系統中的生物活性因子(如轉錄因子、細胞因子、生長因子等),鼓勵探索將生物活性因子作為潛在藥效學指標。許多細胞因子在生物樣品採集後可以由白細胞和血小板釋放,採樣和處理技術對於最終測得的體內細胞因子水平十分重要,在試驗設計中應考慮相關因素。

(三)生物分析方法

 細胞動力學:細胞治療產品的體內過程及存續時間是影響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應根據具體產品採用適宜的分析方法考察細胞動力學特徵。對於經過基因修飾的免疫細胞治療產品,建議同時採用基於分子檢測的實時熒光定量聚合酶鏈式反應(qPCR)或數字聚合酶鏈式反應(dPCR)和基於表型檢測的流式細胞術對特定基因拷貝數和特定活細胞數量進行細胞動力學樣本的檢測,以便更全面地分析產品在體內的擴增和存活情況。建議針對幹細胞治療產品的具體情況,採用合適的體內、體外技術召开細胞動力學研究。例如與自體細胞相比,DNA 序列有差異的幹細胞產品可以考慮qPCR 技術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鼓勵探索全身熒光或放射性同位素成像技術評估細胞治療產品的體內分佈,以及採用適宜的標誌物進行分化狀態的分析,從而更全面地分析產品在體內的細胞動力學過程。一般情況下,免疫原性可能干擾基於流式細胞術的細胞動力學檢測,但通常不干擾基於PCR 的細胞動力學檢測。

藥效學:細胞治療產品的藥效學研究中,應採用適宜的分析方法對生物標誌物等藥效學指標進行檢測,如可顺利获得配體結合試驗(LBA)檢測 IL-6、IFNs、TNFs IL-2 等細胞因子來評價 T 細胞的活化特性。另外淋巴細胞亞群分析和調節性 T 細胞(Treg)免疫功能分析也可對細胞治療產品的有效性给予有意義的數據支持。針對血液系統腫瘤的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血細胞的檢測和監控是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藥效學分析的重要內容。

五、暴露-效應關係

細胞治療產品通常顺利获得複雜生物信號通路調控來發揮治療作用或引起不良反應。召开細胞治療產品暴露-效應關係研究,以細胞動力學參數和藥效學指標分別定量描述藥物體內暴露(包括系統暴露與靶部位暴露)和安全有效性,進而召开藥物劑量-暴露-效應關係研究,可為科學解釋研究結果、尋找最佳劑量及制定不同患者人群給藥方案给予支持性證據。鑒於已有研究表明,CAR-T 產品的劑量與暴露量之間的相關性較弱,因此可能不適合像傳統治療藥物那樣進行劑量優化。建議根據具體產品特性及相應疾病特點,充分探索患者年齡、性別、體重、腫瘤負荷、靶點表達、疾病嚴重程度、免疫狀況、既往治療、合用藥物情況(包括皮質類固醇或托珠單抗的使用情況)、產品以及製備工藝(包括 CAR-T 產品中的 T 細胞表型等)等因素對細胞治療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響。對於幹細胞產品的暴露-效應關係評估,特別是局部給藥產品,需考慮給藥方式、細胞定植、分化特徵等,探索靶部位暴露-效應關係的可行性,以評估產品在特定給藥方式、劑量和/或給藥頻率下,特定治療目標適應症的獲益和風險。對於免疫細胞類產品,例如當前已獲批上市的 CAR-T 產品,暴露量指標除包括 Cmax AUC0-28d 外,還建議考察 Cmax/Tmax等表徵擴增速率的相關指標。用於腫瘤治療時,療效指標建議綜合考慮近期療效和遠期療效相關指標及相關標誌物,安全性相關的指標包括臨床重點關注的不良反應(AEs),如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徵(CRS)、免疫效應細胞相關 17 / 26 神經毒性綜合徵(ICANS)和其他潛在不良事件等。此外,召开以生物標誌物為效應指標的藥物暴露-效應關係研究,可為科學解釋研究結果、尋找最佳劑量及不同患者人群給藥方案给予有價值的信息。由於眾多因素可影響細胞產品的擴增和功能,進而導致患者間的暴露和療效變異較大,可採用定量藥理學模型進行暴露-效應分析,更好地量化其療效和安全性及暴露量的潛在影響因素,為劑量優化、降低風險和後續研究設計给予決策支持。

六、定量藥理學模型應用

 細胞治療產品作用機制複雜,體內過程受到患者相關內在因素(如疾病類型及嚴重程度、靶點表達、免疫狀況等)、外在因素(如既往治療、合併用藥等)及產品本身特徵的影響,不同的細胞亞群也會表現出不同的功能特徵(例如初始T 細胞具有更高的增殖潛力,而效應 T 細胞具有更強的細胞毒性),個體間細胞動力學特徵和安全有效性特徵差異較大。鼓勵採用模型引導的藥物研發理念,可建立適宜的模型定量描述細胞動力學、暴露-效應關係特徵,並對相關影響因素開 展研究,進一步支持細胞治療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評價,及不同人群和/或特殊用藥情形下給藥方案的制定。進行定量藥理學分析時,應根據細胞治療產品類型、需要解決的科學問題、數據可及性、模型假設等,選擇適宜的 建模模擬方法。僅採用基於經驗的定量模型進行劑量探索可能更具挑戰性和不確定性,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選擇和使用半機制或機制模型,可有助於分析細胞治療產品和機體之間的相互作用,並探索不同協變量對療效和安全性的影響,有助於指導體外到體內以及非臨床到臨床的轉化,顺利获得非臨床數據預測人體細胞動力學特徵,根據預期療效確定初始劑量,同時更好地理解患者在接受細胞治療後的藥物暴露和治療響應的驅動因素及其變異性,從而更好地指導劑量選擇與給藥方案設計。定量藥理學分析需結合產品特性及其相關非臨床和臨床數據並建立合適的模型評估-驗證體系,建模與模擬的具體實施應遵循《模型引導的藥物研發技術指導原則》的相應內容。根據細胞動力學特徵分段描述的經驗性非線性混合效應(NLME)模型可用於表徵細胞動力學特徵並篩選影響暴露的關鍵協變量。當存在充分可用的細胞表型、分佈、結合、激活和其他功能數據時,可採用生理藥代動力學(PBPK)、定量系統藥理學(QSP)等機制模型預測細胞在靶部位的時空分佈,探索細胞治療產品及其不同亞群、分泌的細胞因子 /趨化因子與疾病的相互作用以指導臨床給藥方案設計,描述細胞及其亞群的擴增和激活特徵與臨床療效指標的相關性以優化產品表型組成,表徵細胞分佈和細胞因子釋放的動力學特徵以分析潛在的治療相關毒性等(如 CRS、血液系統及神經系統毒性)。

 七、免疫原性

(一)免疫原性研究一般考慮 

免疫細胞治療產品有可能引起患者的體液或細胞免疫反應,並因此改變暴露水平,或因中和活性降低相應結構域與配體(或靶)結合的能力,進而影響有效性和安全性。產品相關和患者自身因素均可能影響細胞治療產品的免疫原性。產品相關因素包括細胞來源(自體或異體)、細胞治療產品結構和翻譯後修飾、共表達轉導基因、雜質、處方輔料和容器封口材料等。患者相關因素包括遺傳因素、年齡、性別、疾病狀態、機體免疫狀態、預存抗體以及合併用藥等。幹細胞的免疫原性主要取決於細胞表面表達的主要組織相容性複合物(MHC)分子,以及其他共刺激分子、附屬分子等。由於幹細胞種類多且特點不一,需依據具體幹細胞產品評估其免疫原性。未經修飾或改造的幹細胞相關產品通常免疫原性較低,經過基因修飾或改造的幹細胞相關產品應進行相關的免疫原性研究。間充質幹細胞具有低免疫原性,甚至具有「免疫豁免」的特性,但需依據前期研究結果評估 是否進行免疫原性研究。異體誘導多能幹細胞、異體和異種胚胎幹細胞及其衍生物不具有「免疫豁免」的特性,可能誘導免疫應答,故而增加其安全性風險並可能降低後續治療的可行性及有效性,通常需進行免疫原性的研究。 

(二)免疫原性檢測方法

細胞治療產品在體內可以長期存活並表達相應的轉基因產物,其外源組分和表達產物均可能引起免疫反應。因此,建議對外源組分和表達產物均進行免疫原性檢測方法開發。對於免疫細胞治療產品,如果有共表達產物,關注對共表達產物進行免疫原性檢測方法開發。通常採用基於風險的分析策略評估細胞治療產品的免疫原性,依據細胞治療產品的作用機理及受試者的身體狀態選擇合適的生物分析方法與陽性對照。對於不具有「免疫豁免」特性的幹細胞產品及其衍生物,主要檢測主要組織相容性複合體(MHC)、共刺激分子和附屬分子及受者對細胞的免疫反應(包括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等。CAR-T 類產品通常可以採用 LBA(如 ELISA、ECLA或流式細胞術評估產品存在的體液免疫風險,需分析包含與 抗原靶點結合區域的生物學功能,如評估與 CAR scFv 域組成的 ECD 結構域的結合抗體,由於 ECD 結構域包含與405 腫瘤抗原靶點結合的區域,因此評估針對該結構域的免疫反406 應可以分析對產品療效的影響。407 對於 CAR-T 產品,針對 scFV ECD 結構域的結合抗體進行檢測是最常用的 ADA 分析方式。在 ECD 結構域蛋白無法 獲取的情況下,可考慮以工程化 CAR-T 模擬細胞為基礎的 細胞法作為可選方法。採用細胞法時需要注意採用合適的對照(如對照細胞系)降低背景信號。-CAR 的細胞免疫則常顺利获得細胞功能性實驗監測,可採用酶聯免疫斑點法(ELISpot)、流式細胞術檢測胞內細胞因子或胞外活化標誌物、或其他合適的細胞功能實驗分析抗 CAR 的細胞免疫。

八、其他考慮 

(一)兒科人群相關考慮

兒科適應症的臨床開發項目通常應先取得成人的安全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數據。特殊情況下,僅根據非臨床研究結果啟動細胞治療產品在兒童中的臨床研究可能是合理的。某些細胞治療產品專門為兒科疾病開發,如旨在顺利获得替換缺失的基因或補充有缺陷的基因來糾正兒童遺傳疾病,或產品可能被用作糾正先天性畸形的再生醫學,或用於治療遺傳性疾病,如導致細胞功能異常的血液或免疫疾病。如果計劃在沒有成人安全性或有效性研究的情況下進行兒科人群試驗, 需充分論證其科學性,證明第一时间在成人中進行臨床研究是違背倫理或不可行的。例如,該疾病的常見兒童形式可能具有嚴重的表現或迅速惡化的臨床病程,而成人發病的表型可能非常輕微且易於控制。在這種情況下,高度侵入性的細胞治療產品,對成人研究的總體獲益-風險評估可能非常不利,以至於評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成人試驗是違背倫理的。或者,某些疾病可能很少在成人中發生,因此在成年患者中進行研究不可行,而在健康成年人中進行研究違背倫理。應考慮如何將臨床試驗中針對兒科受試者的風險管控納入整個開發計劃。

(二)聯合用藥的考慮

細胞治療產品通常情況下不需要單獨召开傳統的藥物相互作用研究。細胞治療產品在臨床研究階段的受試者通常均為患者,受試者在接受細胞治療的同時可能使用其它藥物控制病情,應從藥物機制等方面預判細胞治療產品與其它合並用藥之間潛在的相互影響,如影響免疫系統的藥物可能間接影響細胞治療產品在體內的動力學過程,臨床研究過程中需對此類情況予以關注。

(三)預處理相關考慮

細胞治療時通常會採取一定的預處理措施,例如 CAR-T446 產品給藥前的清淋預處理,主要是使用細胞毒性藥物清除患者體內的淋巴細胞,從而有利於 CAR-T 細胞的擴增和存活。選擇清淋方案時,需關注方案中的藥物種類、給藥劑量以及 淋巴細胞清除程度對細胞治療產品體內動力學過程的影響。

(四)關於生產變更的考慮

现在國內已上市的細胞治療產品主要為免疫細胞類的CAR-T 產品,如產品在上市後擬進行生產變更,當變更情況可能影響產品的體內過程和/或療效時,申請人一般需要召开相關研究或给予相關數據以證明變更前後產品具有可比性。 由於现在對此類產品的經驗有限,申請人如擬以細胞動力學參數為主要評價指標,建議關注相關指標檢測方法的一致性,避免檢測方法帶來的偏倚。

(五)基因修飾/改造的細胞產品的考慮

對於經過基因修飾/改造的細胞產品,召开研究時,除上文中的相關內容外,還需對目的基因的存在、表達以及表達產物的生物學作用進行必要的研究,以體現基因修飾/改造的體內生物學效應。本指導原則中的未盡內容(如基於安全性考慮採取的長期隨訪期間相應監測措施等)建議參考已發佈的相關技術要求。 

(六)臨床研究用於註冊審評的考慮

擬用於支持上市申請的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應按照《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在符合規定的藥物臨床試驗组织召开,遵守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並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建議事先參考本指導原則對擬召开的臨床藥理學研究內容進行初步評估,鼓勵申請人遞交申報資料前與藥品監管部門及時進行溝通,提高相關產品的研究和申報效率。

 九、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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